**第76條 墓主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一項面積規定者,應限期改善 Posted On 墓主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一項面積規定者,應限期改善;屆期仍未改善者,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,超過面積達一倍以上者,按其倍數處罰。 真誠推薦你了解南投墓園,禮儀公司葬儀社納骨塔土葬祖先牌位寄放 Add a Comment 取消回覆很抱歉,必須登入網站才能發佈留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