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第84條 經營殯葬服務業違反第四十二條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者 Posted On 經營殯葬服務業違反第四十二條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者,除勒令停業外,並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;其不遵從而繼續營業者,得按次處罰。 真誠推薦你了解,禮儀公司葬儀社納骨塔土葬祖先牌位寄放 Add a Comment 取消回覆很抱歉,必須登入網站才能發佈留言。